第(1/3)页 警车内。 “假如,有坏人给一个人钱,而这笔钱是用来谋划犯罪的。” 肖御半睁半阖着眼睛,靠在副驾椅上,“他们在谋划什么?” “谋划什么我不知道。” 沈鸿鹏的嗓音醇厚严肃,“有钱人从来就没有傻子,不拿回成倍的利益,又有谁会去做花钱没有回报的事情?” 尤其是犯罪,而不是资本赚钱。 资本只要有利可图,就会去做。 犯罪不同。 会被判刑,会掉脑袋。 因为利益而犯罪,起码这种利益要成倍、十倍、百倍。 才会有人冒着被判刑被杀头的风险去做。 例如,贩毒! 通过嫌疑人龚萍同事给出的一些线索。 极有可能有人在龚萍的身上,在七八个月内,‘投资’了五十万左右。 投入这么大,而且还是在犯罪,涉及三条人命。 他们想要换回的利益,会是多少? 两倍? 别闹。 十倍? 同样别闹。 百倍? 极有可能,甚至会更多。 百倍就是五千万,更多就是过亿。 加上还有一个神秘组织,谋划了长达十几年之久。 所要换回的利益,可能是千倍,万倍! 当然,这也只是一个推理。 还有很多方面的推理,各种的可能性。 但不管是什么推理。 对方所要谋划的利益起码要在百倍千倍之上,才会比较合理。 不然对得起这些投入,三条人命,以及制造诡异的人体自燃? 随后,肖御把自己的推理说了出来。 “你说对方的目的极有可能是为了钱?” 沈鸿鹏的脸色瞬间阴沉,“通过什么分析出来的?为什么要让三个嫌疑人假死?假死的目的又是什么?” “1,通过对方的投入,五十万,回报起码要千百倍以上。” 肖御继续说道:“2,人体自燃案,可能是为了让警方以为三名嫌疑人死了。3,假设他们利用其他人假扮嫌疑人死亡,有没有可能三名嫌疑人的假死,也是为了去假扮其他人?” 第(1/3)页